廣東交通職業(yè)技術學院增購航海類專業(yè)設施設備采購項目結果調整公告
一、項目基本情況
原公告的采購項目編號:GZSW25156HG4040
原公告的采購項目名稱:廣東交通職業(yè)技術學院增購航海類專業(yè)設施設備采購項目
首次公告日期:2025年12月02日
二、更正信息
合同包1(增購航海類專業(yè)設施設備采購項目):
更正事項:采購結果
更正原因:
本項目中標供應商放棄中標,采購人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》第四十九條“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拒絕與采購人簽訂合同的,采購人可以按照評審報告推薦的中標或者成交候選人名單排序,確定下一候選人為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,也可以重新開展政府采購活動”的規(guī)定,確定本項目重新開展政府采購活動。
更正內容:
原公告的代理服務費收取標準:中標服務費的收費標準參照原國家計委頒布的(計價格[2002]1980號)標準執(zhí)行,收費金額按差額定率累進法計算,具體收費標準按以下費率的80%計算: 中標金額100萬元以下,費率1.5%;100-500萬元,費率1.1%;500-1000萬元,費率0.45%。(代理服務費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?。?/span> 注:(1)中標服務費以人民幣支付。(2)中標服務費支付方式:一次性以電匯、支票或現(xiàn)金等形式支付。(3)中標服務費不在投標報價中單列。(4)如中標供應商放棄中標或因違法違規(guī)行為被取消中標資格的,代理服務費不予退還。,更正為:無。
原公告的合同包1(增購航海類專業(yè)設施設備采購項目)中標狀態(tài):中標,更正為:未中標。廢標原因為:本項目中標供應商放棄中標,采購人依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實施條例》第四十九條“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拒絕與采購人簽訂合同的,采購人可以按照評審報告推薦的中標或者成交候選人名單排序,確定下一候選人為中標或者成交供應商,也可以重新開展政府采購活動”的規(guī)定,確定本項目重新開展政府采購活動。。
原公告的合同包1(增購航海類專業(yè)設施設備采購項目)代理服務費金額:1.424432(萬元),更正為:0.000000(萬元)。
原公告的合同包1(增購航海類專業(yè)設施設備采購項目)代理服務費收取對象:中標(成交)供應商,更正為:無。
其他內容不變
更正日期:2025年12月11日
三、其他補充事項
無
四、凡對本次公告內容提出詢問,請按以下方式聯(lián)系。
1.采購人信息
名 稱:廣東交通職業(yè)技術學院
地 址:廣州市天河區(qū)天源路789號
聯(lián)系方式:020-85684155
2.采購代理機構信息
名 稱:廣州順為招標采購有限公司
地 址: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(qū)環(huán)市中路205號自編B501-B505、B512-B525房
聯(lián)系方式:020-83592216-819
3.項目聯(lián)系方式
項目聯(lián)系人:張先生
電 話:020-83592216-819
廣州順為招標采購有限公司
2025年12月11日